电子系学生会机构设置及选拔、管理办法
一、学生会机构设置
团总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(1名)
学生会副主席(2—3名)
组织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志愿者协会、心理协会、团组织发展考核组。
宣传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宣传报道组、书法组、绘画组、美工组、写作组。
文艺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舞蹈组、歌唱组、曲艺组、健美操队、舞台设计组。
体育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裁判员协会、男、女篮球,足球,乒乓球队。
学习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英语协会、无线电爱好者协会、计算机爱好者协会。
生活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卫生督察组、公管组。
纪律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纪律检查组、男生治安队。
女生部(部长1名、副部长1—3名)下设组织—女生治安队、礼仪组。
二、学生会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
1、 系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本着重视思想素质、行为表现、个人自愿的原则,选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。
2、 所选拔的学生干部,必须由个人申请,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,方可参加系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、学生选举的结果和日常表现最终由工程系审核批准(具体情况看换届选举通知)。
3、 凡当选的学生干部,必须严格按照《电子系学生干部岗位职责》开展工作,要本着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,力求务实、高效、严谨、创新。
4、 当选的学生干部应服从组织安排,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校规校纪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5、 在校期间,任何违纪学生一律不得当选为学生会干部;现任学生会干部如有违纪行为的,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撤换。
6、 对于学现任生会干部,由工程系老师及全体同学进行监督,并实行年度评议,对于评议不合格或同学们反应较大的学生会干部应予调整。
7、 电子系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实行量化考核制度。 三、电子系学生会干部岗位职责
(一)团总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 (1)主持团总支和学生会的全面工作,定期召开团总支和学生会工 作会议,布置协调和检查各部工作,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和 指示精神,负责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;
(2)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发动全系学生积极开展争优创新活动。 (3)及时向院领导、院团委、工程系汇报学生会工作。反映学生的思想和要求及时对学院工作的建议与意见。
(二)学生会副主席 (1)协助学生会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,做好主管各部的工作,并给予指导和帮助。 (2)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,主席不在时,受主席的委托执行主席的职权。 (三)学习部 (1)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,了解各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生对教学的意见,经常与教务部门联系,为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实际问题。 (2)组织各类学习竞赛活动。检查各班学习园地、指导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。
(3)坚持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五字方针。
(4)组织新生学习学院、工程系的各种规章制度。
(5)对全系各班级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。
(四)组织部
(1)切实抓好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团的评优工作。
(2)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。
(3)掌握团员的思想,生活以及学习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,做好谈心、交流等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(4)根据团章,严格执行入团手续,发展新团员。
(5)负责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。
(6)负责组织有关团员青年的节日纪念及庆祝活动。
(7)对基层团干、非团青年进行定期培训。
(8)配合学院业余党校的工作,组织学生参加党课学习。
(9)负责志愿者协会的各项工作。
(五)宣传部 (1)搞好学生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。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学生实 际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。 (2)负责系宣传报栏的出版工作,检查和指导各班级黑板报的出版。不定期出版学生工作的通讯。负责向院广播站投稿工作。
(3)负责全系的团活动检查和督导工作。
(4)培养基层宣传骨干,对其进行应用文写作、书法、绘画等基本内容的培训,指导各班级正确的宣传方向。 (六)文艺部 (1)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搞好节日联欢活动和艺术活动。经常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和竞赛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。 (2)指导班级文艺委员开展工作。
(3)培养基层文艺骨干,发挥同学们的文艺才能。 (七)体育部 (1)负责各班级早操出勤及督导工作,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开展工作。
(2)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竞赛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增强身体素质。 (3)负责组织参加本系与其他系或学院的各项比赛及赛前训练工作。
(4)配合学院搞好每年的院运动会和其他体育活动。 (八)生活部 (1)经常听取学生在生活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部门,力争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 (2)组织学习开展自我服务活动,定期进行教室和宿舍卫生及清洁 区的检查评比工作,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。
(3)负责期末放假学生返程定票工作。
(4)做好学生的宿舍号,床标的登记工作。
(5)做好“文明卫生月”活动的计划和评比工作。
(6)联合纪律部做好宿舍夜查工作。 (九)纪律部 (1)配合学院进行需学风、校风校纪的检查和评比,搞好校风建设、督促学生干部模范执行校纪校规。 (2)做好大型活动、集会的纠察工作和纪律评比工作。
(3)负责全系各班级的早、晚自习及日常纪律考勤工作。
(4)检查学生校牌的佩戴情况。
(5)检查学生中佩戴首饰、染发、穿戴奇装异服及男生留长发和不符和学生行为准则表现的不良表现。
(5)协同生活部做好宿舍夜查及安检工作。
(十)女生部
(1)坚持“自尊、自爱、自强、自立”的四字方针,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女生活动。
(2)领导女生治安队做好女生宿舍检查工作。
(3)协同纪律部检查在女生中存在的不符合学生行为准则的的不良表现。
各学生干部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时,应以工程系的实际需要出发,相互配合,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,保证我系各项工作出色的完成。
四、电子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
为了加强电子系总体工作,特对电子系学生会干部制定以下考核制度:
(一) 各学生干部必须以积极、认真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(二) 考核采用百分积分制,基准分为100分,旷会、事假者给予相应的扣分。
(三) 凡是召开全体学生干部或各部相关会议,凡有事而不能参加者,必须提前请假,事后补假无效。无故不参加者以旷会论处,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旷会论处。
(四) 旷会者扣除基准分4分,事假为私事者扣2分,公事不扣分,迟到者扣1分。
(五) 各学生干部应以本职工作为已任,以工程系整体工作为核心,团结一致、齐心协力,一旦发现有徇私和包庇同学违纪现象者,工作不积极者,扣其量化10~20分,严重者撤消其职务。
(六) 系学生会干部所在宿舍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时,干部加重处罚,扣其量化5分。
(七) 系学生会干部无故旷操、旷课、旷会三次,撤消其职务;各项检查如不能按时到者按旷会处理。
(八) 系学生会干部每周例会请假在工程系办理手续,手续不全者按旷会处理,每周例会考勤结果由主要负责副主席于周日班会前报工程系。
(九) 若布置或检查工作敷衍了事,造成工作失误者,视情节给予该部门及主管主席通报批评,做出检查,并记录在案, 扣其量化20~30分。
(十) 此考核结果将作为期末评选优委学生干部的参考之一。 |